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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部税关

清代户部所属的税收机关。清制以征收百货税的税关归属户部,称为“户关”。据《光绪会典》卷二十二与《光绪会典事例》卷二三五所载,户关分设于以下各处:京城有崇文门、左翼、右翼;直隶有通州、天津关、津海关、山海关、张家口;奉天有牛庄关;山东有临清关、东海关;山西有杀虎口、归化城;陕西有潼关;甘肃有安肃关;江苏有江海关、浒墅关、淮安关、扬州关、西新关、镇江关;安徽有凤阳关、芜湖关;江西有九江关、赣关;福建有闽海关、闽安关、沪尾、打狗口;浙江有浙海关、北新关、宁波关、瓯海关;湖北有江汉关、宜昌关;四川有重庆关、夔关、打箭炉;广东有粤海关、北海关、太平关、潮州关、琼州关;广西有镇南关;云南有蒙自关。各关的主官为监督,崇文门监督,正副二人;左右翼设监督各一人,由内务府大臣及尚书侍郎兼任;通州关监督,由坐粮厅兼任;淮安关、粤海关监督,由户部奏请简放;张家口、杀虎口监督,由户部在各衙门保送司员内派充;北海关由粤海关监督兼管;闽海关由福州将军兼管。浒墅关、西新关、北新关,分别由苏州、江宁、杭州三处织造兼管。津海关是专任道员,名为“海关道”。其余各关分别由所在地方道员兼管。以上各税关由户部贵州清吏司掌其政令。自咸丰十一年(公元1861年)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后,关税管理之权移归该衙门,设总税务司以管理之。虽规定同时咨行户部,只不过是通知备案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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