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染方丞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次官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丞”。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次官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丞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(511)始置,为七班。陈因之,北齐同。隋朝置二人。唐初沿置,员一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增置一人,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置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
参见“判录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印造腹里和各行省盐、茶、矾、铁等引。隶于户部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印造腹里、行省盐、茶、矾、铁等引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即太府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太府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太府寺为外府寺,以外府寺正卿与外府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
官名。“牝”指母畜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说:“《太和令》,典牧都尉,从第五品中。”北周置典牝上士,正三命,典牝中士,正二命。掌养母马之事,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。
文书名。清朝使用的下行文。凡提督、巡抚行文守备、千总即用此。
阶官名。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,秩从六品下。元十五阶第七阶,从五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六品下,称纯和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与右侍上士共同负责皇帝寝宫安全,皇帝临朝及出行时亦随侍左右。皆披银甲,执凤环长刀。刀用银饰。北周多作为起家官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官名,为秋官司寇之属,有上士二人、下士二人,掌飨宴宾客牢礼等级之事。②隋朝鸿胪寺典客署官,置十员,正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典客署为典藩署后不置。唐朝鸿胪寺典客署复置,十五员
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,典宫内事。《吴光墓志》: “大魏熙平元年(516),岁在丙申,七月丙寅朔,十六日辛巳,皇内司终于天宫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