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总办

总办

官名。清朝后期于新设的官署或办事机构中所设置的官员。其地位及权限因机构而异。因其多为一个部门或方面的主管官,故名。如神机营枪炮厂及机器局之总办,即为该厂、局之长官,分掌演练枪炮、测量算学及制造枪支、火药事。总理衙门之总办章京,为统率司员之官。大清银行所属各分行总办,为各分行之长官。各铁路局之总办,为各路局事务之主持人。此外,各省新设机构如营务处之类,主官也多称总办。


官名。(1)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其主管官一般称为总办。(2) 北洋政府设置,一是一般机关的主管官,特派或简派,如审计处、盐务稽核总所、采金局、全国经界局等。二是税务处各股的总办,只相当于股长,是一种特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炮队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宣统三年 (1911) 改隶军学处。掌拟炮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订炮队操法,核议炮队应用军械器具,考察学堂成绩。置科长、科员

  • 他沙勒哈番

    即“拖沙喇哈番”。

  •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秩从五品,隶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辖双线局、大小木局、盒钵局等衙。

  • 外务副大臣

    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,为外务部的副长官。

  • 都水监丞

    见“都水丞”。官名。隋唐至宋金,都水监的丞称为都水监丞,元则称都水监监丞。

  • 籍田署令

    官名。元朝籍田署正官,从六品,置一员。下设署丞一员,从七品,司吏一人。

  • 酋涂王

    西汉时匈奴王名。《汉书·卫青霍去病传》:“得单于单桓、酋涂王,及相国、都尉以众降下者二千五百人。”

  • 司仆

    官名。即刑部都官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官。

  • 领军卫

    官署名。唐置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左右领军卫》:“左右领军卫,上将军各一人、大将军各一人、将军各二人,掌同左右卫(掌宫禁宿卫)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。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辅及京城

  • 九译

    官名,汉置,掌翻译,其长官称令,属典属国。《汉书·张骞传》:“重九译,致殊俗,威德遍于四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