循行
官名。一作“修行”。汉朝置,为郡府小吏。东汉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,有循行二百三十人。三国魏、晋沿置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属门下之职,位在书佐下。《汉官》曰河南尹有循行二百三十人。三国两晋皆沿置。循,通巡。
官名。一作“修行”。汉朝置,为郡府小吏。东汉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,有循行二百三十人。三国魏、晋沿置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属门下之职,位在书佐下。《汉官》曰河南尹有循行二百三十人。三国两晋皆沿置。循,通巡。
见“教坊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。掌管内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、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,并办理与俄罗斯、廓尔喀等国的交涉、通商及入贡事宜。崇德三年(1638)改蒙古衙门设。以承政为主官,
官署名。明置,隶工部屯田司,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,未入流。掌供皇室诸司柴炭。官署名。明置,属工部。掌工部需用柴炭之事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;副使一人,未入流。
古代的小军官.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十人为火,火有长。火备六驮马。”唐府兵之制,以十人为火,置火长。
官名。周置,掌宫中筵食。《仪礼·少牢馈食礼》:“司宫筵于奥,祝设几于筵上,右之,主人出迎鼎……雍正执一匕以从,雍府执四匕以从。”雍正为筵官之长,手下还有筵官。
官名。①秦、西汉高级郎官之一,秩比六百石,位高于侍郎、郎中。给事禁中,宿卫宫禁,出充车骑,常侍皇帝左右,拾遗补缺,参议政事,在郎官中与皇帝最亲近。武帝以后由议郎专职议论,拾遗补缺,中郎仍职宿卫近侍,亦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食邑制度之一。唐朝封户有虚实之别,其封国并无疆土,封户亦徒有虚名,唯加实封者,始食其所得封户之租税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定制,食实封者不得私征封户租调,需向太府寺领取封物,其实封有同俸赐。后又
官名。北周置。亦省称“司城”、“司城大夫”。杜杲自御正中大夫迁此,为聘陈使主。正五命。官名。《周礼·夏官》之属有掌固,掌修护城郭沟池之事。北周仿此职置司城中大夫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杜
官名。宋置,为皇城司的主官。见“皇城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