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史掾
官名,汉置,为御史大夫(台)属官,掌察举非法等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,归为郡吏。以选除補御史掾、举侍御史。”
官名,汉置,为御史大夫(台)属官,掌察举非法等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,归为郡吏。以选除補御史掾、举侍御史。”
东汉末、三国时期帝王特赐给大臣的一种待遇。受此号者拥有生杀大权。钺是一种专用于帝王仪仗的斧状兵器。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“董卓自为太尉,加钺、 虎贲。”李贤注:“加
①负责储藏粮食的机构。战国齐等国置。有“左廪”“右廪”之分。《左关釜铭》:“左关釜一节于廪釜。”②廪人省称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北朝置,为队主副贰。北魏初为比视官,犯谴不得当刑,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,方可当刑。北齐左、右卫置,从七品; 太子二卫所置为从八品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十二卫诸鹰扬府皆置,为队正之副。唐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上校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太子的称谓。《晋书·成都王颖传》:“皇太子,国之储贰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《辽史·仪卫志》:“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。”
官名,汉置,为郡太守的佐吏,掌监督诸县,因其分为五部,故又称五部督邮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后为郡督邮,送囚至司命府,囚有重罪,援哀而纵之,遂亡命北地。”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: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二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,总管馆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于沿江各埠设税关征收商税,各官的主官其官阶为职同将军,概称为督关将军,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说:“自太平府以至武昌,贼匪分设伪关太平、芜湖、安庆、九江、武穴、武昌共六处,每处派贼目一名,率群
“御伯中大夫”省称。官名。北周置,属天官,掌出入侍从;又称御伯中大夫。《通典·职官三·侍中》:“后周初有御伯中大夫二人,掌出入侍从,属天官府,保定四年改御伯为纳言,斯侍中之职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