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厨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。设勾当官四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辖有食手、兵校千余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归隶膳部。后改隶光禄寺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并入太官局。南宋复分置,隶膳部。
官厨名。唐始置,掌皇帝膳食之事,由御厨使主管。宋代御厨属礼部,设勾当御厨官数人,北宋前期由膳部以外官员充任,元丰改制后由膳部官员充任。哲宗时改隶光禄寺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并入太官局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。设勾当官四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辖有食手、兵校千余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归隶膳部。后改隶光禄寺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并入太官局。南宋复分置,隶膳部。
官厨名。唐始置,掌皇帝膳食之事,由御厨使主管。宋代御厨属礼部,设勾当御厨官数人,北宋前期由膳部以外官员充任,元丰改制后由膳部官员充任。哲宗时改隶光禄寺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并入太官局。
①官名。“行人”省称,即通使诸侯者。②官制用语。指官缺未补,暂由他官兼摄其事。汉朝摄行制度较普遍。有以低级官吏摄行高一级职务者,有以平级而兼摄行者,亦有以文官行武官事者,也有以武官行文官事者。魏晋南北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,掌水利之事。叶尔羌等地设五品伯克三人。伊犁、叶尔羌属之英额齐盘等处设六品伯克十三人。和阗、喀喇沙尔等处设七品伯克三十二人。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水利。参看“伯克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。掌校勘核对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巡查道路、园林果木之事。叶尔羌设一人,秩六品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主持洛阳宫殿苑林的营建。《周书·窦炽传》: “及宣帝营建东京,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,宫苑制度,皆取决焉。”
即“参堂”。
官衔名。唐初中书舍人掌草拟诏敕,称知制诰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以后,或以尚书省诸司郎中等官领其职,称兼知制诰。其后翰林学士入院一年即加此衔,专掌内制,草拟机密诏令; 以他官兼者则掌外制,起草政府
散官名号。洪武四年(1371)置,以授从五品内官。
即“皇太弟”,见该条。
官文书名。宋朝中书省据皇帝意旨起草诏令,交门下省审复。重大事件面奏,得旨后另以黄纸录送门下省,称画黄。小事则先拟出处理意见,得旨及进呈熟状后,另以黄纸抄录送门下省,称录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