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仗都将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指原任之官,非已死之官。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“诏书令公卿选可使匈奴者,温舒上书,愿给厮养……事下度辽将军范明友、太仆杜延年问状,罢归故官。”注:“师古曰:以其言无可取,故罢而遣归故官。”
官署名。唐高宗永徽 (650—655) 中,始于边方置安东、安西、安南、安北四大都护府,后又加单于、北庭等府,掌统该地区少数民族,慰抚、征讨、安辑、叙功、罚过; 有大都护、副大都护、副都护、长史、司马
国民党政府时期,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,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。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,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,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。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,即可实行惩戒
官名,汉置,掌教弩射。五营,指长水、步兵、射声、屯骑、越骑五营,其营长官称校尉。弩师,教官,掌教射技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调(选)五营弩师,郡举五人,令教习战射。”
吏名。“干”之一种。掌传达。三国魏诸郡、晋朝诸州、郡、县官府俱置。十六国后赵亦置。吏名,掌传达。三国时曹魏各郡置,晋朝的州郡县皆置,十六国后赵也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司马芝传》:“门下循行尝疑门干盗簪,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内饔之职,杀牲盛馔进食于王的时候,负责陈列鼎俎。北周取其意置司鼎俎中士,正二命;司鼎俎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见“封驳司”。
官名。即右神策军护军中尉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(465—471)中置,佐后宫谷帛治职管理宫中用度,员二人,六品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,皆须三、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,撰写保状。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