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收掌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收发文件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收发文件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外交部直属机构。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十二月八日公布《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》成立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,以为美、日等八国政府代表前来考察中国司法现状,调查法权作筹备工作。委员会以出席调查法权会议的
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,分部、司、处三级。部副官四人,俱以正参领(正三品)以次军官充任,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承政、军制、军衡等六司及暂设之军实、军牧二司各设一人,以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磨勘司置司丞,不分左右,五人,佐司令掌司事。十年革。十四年复置,始分左、右,各一人。二十年复罢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 七月由原参谋本部改设,属军事部,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。署内设事务厅及第一至第六司。事务厅不设厅长,分科办事,各司设司长、参事、秘书、司副官、科长、科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下属机关,掌管国家公债事务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公债的募集和发行;二、公债的出纳管理;三、公债的偿本和付息;四
官名。明朝都察院长官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罢御史台置都察院,设左、右都御史各一人,俱正二品。掌纠劾百官,辨明冤枉,提督各道监察御史,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。后有以尚书,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、佥都御
大理卿简称。
东汉所置教授《五经》的十四位博士(学官)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:“及光武中兴,爱好经术……于是立《五经》博士,各以家法教授,《易》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,《尚书》欧阳、大小夏侯,《诗》齐、鲁、韩,《礼》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