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毅正直科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看护长,军衔为准尉。
即“郭什哈辖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一人。管理佛教僧侣事务。隶鸿胪寺典寺署。
官名,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襄理税务之事。伊犁、喀什噶尔、叶尔羌各设一人,秩七品。
参见“东宫领直”。
1、宰相之副。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辽北、南护卫府各设右护卫司,与左护卫司分领护卫府护卫。皇太后宫亦有右护卫。置太保、右护卫等职。
官署名。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(1403)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枢密院别称。又称宥府。宋枢密院的别称。亦称宥府。
①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。汉魏南北朝时的匈奴、乌丸、鲜卑及稍后的契丹等少数民族首领皆有此称。多由推举产生,任期有一定限制。《魏书》:“(乌丸)常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犯者为大人,邑落各有小帅,不世继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