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康正平监
官名。梁代建康县旧置狱丞一人,天监五年(公元506年),诏依廷尉设官之制置正、平、监,选用士人充任,务使能胜任职务。三官每日轮流审理案件,若遇案情重大,则三官共同讨论决定,如有不同主张,则可写上各自的意见呈报皇帝裁决。尚书水部郎袁孝然、议曹郎孔休源等均曾任其职,地位相当于给事中。元旦朝会时廷尉正、监、平与建康正、平、监共同纠察百官的出入,用法冠玄衣朝服,手执方木,长三尺,方一寸,称为“执方”,监东、西、中华门。陈制同梁。
官名。梁代建康县旧置狱丞一人,天监五年(公元506年),诏依廷尉设官之制置正、平、监,选用士人充任,务使能胜任职务。三官每日轮流审理案件,若遇案情重大,则三官共同讨论决定,如有不同主张,则可写上各自的意见呈报皇帝裁决。尚书水部郎袁孝然、议曹郎孔休源等均曾任其职,地位相当于给事中。元旦朝会时廷尉正、监、平与建康正、平、监共同纠察百官的出入,用法冠玄衣朝服,手执方木,长三尺,方一寸,称为“执方”,监东、西、中华门。陈制同梁。
见“科钞”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旅贲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。见“高等审判厅”。
使职名。唐朝吏部考功司之属,主持中外官考课。
官名。见“札萨克”。
官名,金朝置,正五品,掌干盐利以佐国用。其官属有副使1-2员,正六品。判官1-4员,正七品。管勾4-22员,正九品。同管勾五员,都监八员,监、同监各七员,知法一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看“盐使司”条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本设于军中,为挖地道攻城的战斗部队,后来把泥水匠拨归土营管辖。定都天京后,把泥水匠集中起来,编组成诸匠营之一的土营,亦称为瓦匠营,承担天京宫室房屋建筑的任务。
即侍御史之分掌诸曹者。参见“侍御史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十六年裁归内监局,本年改归工部。初以虞衡司员额管库事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为制造库郎中,设满洲二人、汉一人。下设司库、司匠各二人,库使二十二
见“开封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