廷杖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,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。一旦触君主之怒,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,为明代秕政之一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,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。一旦触君主之怒,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,为明代秕政之一。
参见“少詹事”。
官名,汉置,掌执铎。《后汉书·礼仪下·大丧·大驾》:“铎司马八人,执铎先。”铎,大铃。
官署名。北齐门下省置,设典御、丞各二人,总知御药事,下设侍御师、尚药监各四人。隋初因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隶殿内省。唐朝隶殿中省,置奉御二人,正五品下; 直长二人,正七品上;侍御医四人,从六品
明朝国子监监生名目。明朝沿袭前代制度,定文官一品至七品,皆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。后改在京三品以上方可请荫。由此入监者称官生。另有出自皇帝特恩者,不限官品,称恩生。凡得荫叙者,由提学官考送部试,按贡生例
官名。南宋国史实录院置,员一人,以内侍省官充任。
唐朝太常寺所统四院之一,掌收藏天子大享所用祭服。
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少尉以上各军官、军佐,具有一定资格予以升级者,称为升补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督察西北路阻卜诸部。
官名统称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御营司,下辖行在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等五军,每军各设统制一人为长官,统称五军统制。
明朝时称宫内有权势的太监,如司礼监秉笔太监、随堂太监,及各监、司、局掌印太监为大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