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禧监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后宫女官。殷朝卜辞及金文常见“妇某”称谓,如“妇好”,“妇辛”等等。参见“世妇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中宫署令,为大长秋的属官,主中宫请署天子数。员额一人,以宦者充任。丞、复道丞各一人,亦以宦者充任。复道丞主中阁道,所属有女骑六人。
东宫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掌东宫护卫,见《南史·昭明太子传》。
明清都察院所属河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直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经营电报、电话事务。置督办、襄办各一人,下设总务、会计、考工、稽核、电话五科。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设置,经营电报
官名。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西晋置,为尚书省左主客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,六品。东晋省并主客郎。北魏复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仍可通称为郎。北齐省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为馆职之一,任职一至二年,然后委以重任,并可超迁官阶。后亦作为特恩加授外任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见“史馆修撰”。
官名。一说即“质人”,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。《庄子·知北游》: “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。”高亨《诸子新笺》: “质正即质人,而名质正者,正,长也,官也。如酒正、庖正之例耳。”
见“缮珍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属徽政院。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升缮珍司置,次年复为缮珍司,详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