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、提点刑狱者充任,佐三司使、副使分理三司事务。户部、盐铁、度支分置三使时,三部亦各设,称三部判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金朝亦置,员三人,从六
官署名。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,掌盗贼刑狱,后成为公府、将军府属曹,长官为参军。南朝沿置。北魏公府、诸州府,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、诸州府亦置,长官为参军事。常简称为“刑狱”。参见“贼曹”。
刑部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 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刑部(郎)为小秋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典客馆令副贰。
官名。宋朝置,简称干办官、干办、干官。旧称勾当公事,后避宋高宗赵构名讳改。为制置使、总领、安抚使、镇抚使、转运使、提点刑狱公事、都大提举茶马、都大提举坑冶等属官,分掌有关具体事务。官名。详见“干办”条
官名,为少府属官,职似符节令史,掌符著事。著:书也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,持板。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,持板。”
①官名。亦称邦右校。战国赵置,主管兵器铸造。②官署名。详见“右校令”、“右校署”。1、官名,又名邦右校,战国赵置,掌制造兵器。见《相邦春平侯剑铭》。2、官署名,秦置,汉因之。初置前后左右中五校,后仅置
即“总知中丞司事”。
官名,汉置,属将作大匠,掌建宫殿所用之大木材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将作少府,秦官,掌治宫室……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。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,又主章长丞。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东园主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制用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