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

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

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,有三京府、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。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,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,均兼理司法。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,前者佐理刑事,后者佐理民事;又有典狱和问事。宋代府的设置较唐代为多,与州、军、监为同级行政单位,府的长官称知府,其兼理司法的情况与佐理司法的属官与诸州相同。惟京师所在的府具有重要的司法职能,与一般的府不同。宋制,在京师以开封府(南宋的临安府同)与御史台为审判机关,而刑部与大理寺则为断刑机关,审理案件是开封府长官的一件重要工作。在开封府衙门内设左右厅,各置推官一人,佐助长官审问案件,相当于各州的“当置司”;又有左右军巡使、司录参军,亦为掌理审问的属官,其衙门分别称为左右军巡院与府院,与州的司理院与州院相当。掌检法断刑之官为法曹参军事,相当于州的司法参军事。其录问、引问之制与州同。元代的府尹、明清的知府也都是兼理司法的行政长宫。参见“州兼理司法行政长官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六厩令丞

    官名。西汉武帝时置六厩令及丞,属水衡都尉,主管养马。六厩之名不详,水衡都尉不主马政,上林之六厩不可能就是太仆所属的六厩,太仆的六厩规模很大,各置令丞,其厩也不必在上林,故上林六厩大概是上林中的小型马厩

  • 太学助教

    官名。西晋以来置国子学,有国子助教。东晋南朝沿置。另有太学博士教授太学生,但不设助教,北魏始置,协助太学博士教授学生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八品中。北齐置国子寺,于所领太学设二十员,从九品。诸

  • 司理

    ①刑狱官泛称。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夫刑者司理之官。”② 官名略称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改诸州司寇参军为司理参军,简称司理,掌本州狱讼勘鞫之事。元祐 (1086—1094) 官品令:上州从八品

  • 五军统制

    官名统称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御营司,下辖行在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等五军,每军各设统制一人为长官,统称五军统制。

  • 警巡副使

    官名。辽、金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副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

  • 诅祝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盟诅祝祷及盟辞制作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诅祝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 “掌盟诅类造攻说

  • 大国师

    明朝名僧封号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。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

  • 钩盾永安丞

    官名。永安是东汉时皇宫北宫东北另一小宫之名,有园观,在钩盾令之下设永安丞以掌管之。

  • 太子内坊令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内坊长官,九品上。隋及唐初改为太子内坊典内,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 复置,为太子内坊局长官,从五品下。

  • 祗候黄门

    宦官职名。宋置,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