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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宅务
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有楼店务,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 改为左右厢店宅务。端拱二年(989) 改邸店宅务,真宗咸平元年(998)改都大店宅务,大中祥符六年(1013)复称左右厢店宅务。掌官属邸店,计值出租及营选修缮之事。设监官三人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归隶太府寺。金朝亦置,为管理房屋地产机构。分左、右厢设官。长官为管勾,左、右厢各设二人,秩正九品。下设吏员攒典各五人,库子各三人,催钱人各十五人。另有左厢平乐楼花园子一人,右厢馆子四人。一般设于都城,如中都店宅务,南京店宅务等。


官署名。宋置,为太府寺所属二十五官署之一,掌管官屋及邸店的买卖租赁和修造等事。《宋史·职官五·太府寺》:“店宅务,掌管官屋及邸店,计置出僦及修造之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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