庖长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隶于总领、承应长之下。初设三人,康熙五十六年(1717)裁。旋复设二人,并增设六人。缺出由膳房人内外补四缺,由庖人内升补四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隶尚膳正、尚茶正等官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隶于总领、承应长之下。初设三人,康熙五十六年(1717)裁。旋复设二人,并增设六人。缺出由膳房人内外补四缺,由庖人内升补四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隶尚膳正、尚茶正等官。
官署名。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。宣宗兴定五年(1221)二月,置于南京路单州,以招集河北离散民众。参见“招抚司”。
汉朝列侯原封国邑之外的食邑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 “延寿已列位九卿,既嗣侯,国在陈留,别邑在魏郡,租入岁千余万。”第二食邑。汉朝列侯原有封地食邑,后又因功加赐另一封邑,称别邑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延寿已
参见“直隶河道总督”。
参见“右士郎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典膳郎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典膳局”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头目争讼。叶尔羌设一人,秩五品。
见“行宫三司使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属军储司。同年,随司併入海军部。掌承办全署纸张、文具、器具并一切物件的购置与分发,稽查杂役人员勤惰及值日各
见“理问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,皆须三、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,撰写保状。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