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广州市政厅

广州市政厅

官署名。广州设置市政机关,始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的市政公所,置总办、坐办各职,以总揽市政建设。惟其时所办市政,专限于拆卸城墙,规划街道,其他市政无暇顾及。次年九月有改组市政公所为市政厅之议,并由广东省法制编篡会会员孙科起草《广州市暂行条例》,呈由省长核定公布,并于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二月十五日正式成立市政厅,于是近代式的新市制遂在广州确立。依照《广州市暂行条例》规定,广州市为地方行政区域,直隶于省政府,不入县行政范围。市行政范围包括财政、工程、卫生、公安、教育、公用事业、公产管理、户口调查以及中央及省的委办事项。市政机构由市行政委员会、市参事会与审计处组成。市行政委员会为市行政组织,由市长及财政、工务、公安、卫生、公用、教育六局局长组成,以市长为主席,总理全市行政事务。市长由市民选举之,但当时则由省长委派,以孙科充任,任期五年。各局局长由市长荐请省长委任,分理各项行政。市长之下设总务科处理文书、庶务诸事,并有秘书二人,为市长的佐助人员,掌理机要及核阅文稿。市参事会代表市民,为辅助行政的代议机关。其职掌为:一、议决市民清愿案,咨送市行政委员会办理;二、议决市行政委员会送交案件;三、审查市行政各局办事成绩。市行政委员会对于市参事会议决有异议时,得交参事会复议,若参市会仍执前议,市行政委员会应执行之。两会间如有权限上的争执,则由省长裁决。市参事会设参事员三十八人,其人选由省长指派市民十人,由全市市民直接选举十人,由工商两界各选三人,教育、卫生、律师、工程师各界各选一人。任期一年,连选得连任。参事会每月开会一次,如遇特别事项,得由参事会主席经参事员十人的同意随时召集之。审计处设处长一人,由省长委任,任期一年,但得连任。其职掌为:一、审查市财政收支的每月清册,检核各种收支单据;二、审查市行政委员会所订立有关财政的各种契约合同;三、建议关于市财政会计方式的改良;四、编造每年财政审计报告书,呈报省长。审计长得出席行政委员会及参事会,但无表决权,若与市行政委员会有争议事项。则由省长裁决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审刑司

    官署名。 西夏置。 西夏语音“力罗”。 中等司。

  • 进学

    明清时谓童生经县、府与学政三级考试合格, 录取为府州县学生员者,称为进学,亦称人学。进学后即归教官管教,并按期参加考试。

  • 文案

    在官府中起草文稿、掌管档案的小官吏。在内签押房办公,因与长官关系密切,能预闻机要,又称“内文案”。海关征税部内班华员,掌文书之事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
  • 御史府右院

    官署名。参见“御史府”。

  • 东京小司寇上大夫

    参见“东京小司寇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长孙平传》:“周宣帝即位,置东京官属,以平为小司寇,与小宗伯赵芬分掌六府。”参见“小司寇上大夫”。

  • 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司福州路。二十年,改为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。监治福州、建宁、泉州、兴化、邵武、汀州、漳州等路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
  • 印绶

    印和系印的丝带,官吏印章的统称。凡治事的命官皆颁有印绶,以示职权受命于天子,并代表级别和权力。历代有之,但具体制度或有不同。官印及绾印之组的合称。战国时,凡官印均称玺。至汉代,除皇帝与皇后、太子、诸王

  • 驼牛令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驼牛署”。

  • 左仆

    官名。战国置。掌驾驭战车。《善斋吉金录》卷一四页四著录战国官印文: “左仆囗鈢。 ”刘体智释注: “周制一车,左为仆,右为戎。戎右,故此称左仆。”

  • 河南尹

    官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(39)置,为京都雒阳所在河南郡长官,设一员,二千石; 有丞一员,为其副贰。主掌京都事务,春行属县,劝农桑,振乏绝; 秋冬案讯囚徒,平其罪法; 岁终遣吏上计;并举孝廉,典禁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