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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水

①官名。三国魏置于诸郡,掌均水渔税。《三国志·杜恕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 “预勅督邮、平水,不得令属官遣人探候,修设曲敬。”②官署名。南朝梁置。参见“平水令”。


官名,三国魏置,为郡府属吏,掌平水均渔税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恕传》:“出为弘农太守,数岁转赵相。”注:“事无宿诺,时出案行,皆豫敕督邮、平水,不得令属官遣人探候,修设曲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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