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地方官制变更,考核地方官吏,管理各省官立行政局所之废置、分合,各省官员选举任用之注册存案,地方衙门官员裁汰革除等事。置员外郎一人,总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宿卫禁兵,侍卫皇帝。属左、右卫将军。与虎贲、羽林、上骑、命中督并称二卫五部督。武官名。晋置武贲、羽林、上骑、异力、命中五督,以统领各种特选之兵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·二卫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所属有调人下士二人,掌排解调和万民的纠纷或有怨恨而相与仇雠者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司调下大夫,正四命。不过不属于地官府而属于秋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明克让传》:“周武帝即位,征为露
即“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”。
海关海事部理船科的洋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明代有此制,《明史》卷一六○记罗绮为左副都御史,“以功赐二品禄”。
监察御史简称。
官名。西汉属太常,为太祝令副贰,助令掌祭祀、东汉沿置,秩三百石,掌祝小神事。三国魏、北齐均置。官名,秦汉皆置,俸二百石,为太祝令的佐官,掌祝小神事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参看“太祝令”条。其后,三国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