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领军卫上将军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为左领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一员,从二品。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;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城诸门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前为三品,后为从三品。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中复置。辽朝亦置,位大将军下,为加官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为左领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一员,从二品。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;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城诸门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前为三品,后为从三品。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中复置。辽朝亦置,位大将军下,为加官。
官名。掌管宫中事务的女官。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:“侯览、曹节、公乘昕、王甫、郑飒等与赵夫人诸女尚书并乱天下。”李贤注: “女尚书,宫内官也。”三国魏亦置,《三国志·明帝记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 “帝常游
官名。清置,亲王府六人世子五人,郡王府四人,长子、贝勒、贝子、公各三人。秩从四品至从八品不等。掌仪节导引。
官名。都水监次官,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以后,改都水少监置,从四品。参见“都水监”。官名。隋初都水监有丞二人,炀帝加置少监,旋又改少监为少令。贞观六年(公元632年)又改为少监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广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
官名。同“鸠氏”,见“鸠氏”条。
官名。西周、春秋、战国置,又称宗伯,别称宗司。主司宗室礼法及宗庙社稷祭祀礼仪。明清时设为宗人府副长官,分置左、右二员。详“左宗人”。官名。周代诸侯、大夫、士皆置宗人,掌礼事,由家臣担任。周王置都宗人和
官名。殿中省佐贰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殿内丞置,员二人,从五品上协助殿中监、少监处理本省日常事务,兼勾检稽失,省署抄目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随本省改名中御大夫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
唐代称省试第一名为状头。武后时试贡士于殿前,门下用奏状报其等第,因此居首者称状头,亦称状元。
宋朝女官名。隶尚书内省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秦置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普通六年 (525)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三品下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