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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民尚书

官名。三国魏改民曹尚书置,为五曹尚书之一。两晋、南朝皆置,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。魏、晋、宋、陈皆三品,梁十三班。北魏初亦置,后改置度支尚书。唐人修《隋书》,避唐太宗讳,改称“左户尚书”。


官名,三国魏改民曹尚书为左民尚书,为尚书省民曹长官,掌民事及土木工程。东晋和南朝宋、齐。左民尚书掌左民曹和驾部曹,南朝梁、陈,左民尚书掌户籍和工官之事。北魏、北齐把左民尚书之职事并入度支尚书。梁、陈之官志在隋书百官志中,《隋书》是唐人写的,唐人讳“民”字,故改梁、陈之左民尚书为左户尚书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、《隋书·百官志上·中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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