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该堂除差遣者,自愿回吏部注授本等合入窠阙,可提升名次以资奖励,称为升压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符合堂除规定的官员,自愿回吏部拟注差遣者,许其提升名次,居于同等选人名次之上,称为升
官名。见“诸冶令”。
①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,设尚书为长官。掌军国财赋的收支会计及事役漕运物价屯田之政令。或说魏领度支、库部、仓部、金部诸郎曹,西晋增领运曹、起部。东晋省运曹,后又省起部。南朝领度支、金部、仓部
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(1176) 置,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。
残害百姓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(建武五年)五月丙子,诏曰:久旱伤麦,秋种未下,朕甚忧之。将残吏未胜,狱多冤结,元元愁恨,感动天气乎?”
满语官署名。汉译作“内务府总管衙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出洋游学生一切事务。三十二年,併入学部。
官名。①即“趣马”。商、周朝皆置。商朝走马职掌不详。周朝走马掌养马。其长称师,地位较高,位近师氏。左走马、右走马次之。亦有地位很低下者,可与物品一起用于赏赐。② 《周礼》官名。《周礼·夏官 ·司马》有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诸王宫宗学置,掌教授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改为宗学教授。官名。宋置,为“南北宅教授”的改名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末、西魏置。《周书·寇儁传》“孝昌(525—528)中,朝议以国用不足,乃置盐池都将,秩比上郡。”主管盐池事务,统兵守卫,有时加将军号。西魏文帝大统(535—551)初,辛庆之以行台左丞兼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