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左大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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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相者

    也称相工,为待诏官之一,掌相面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又相者见后惊曰:此成汤之法也。”注:“相者,待诏相工苏大。”

  • 火长

    古代的小军官.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十人为火,火有长。火备六驮马。”唐府兵之制,以十人为火,置火长。

  • 列尉大夫府

    官署名,列尉大夫办公的官署。参看“列尉大夫”条。

  • 军医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设军医司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医局,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庶务、卫生两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“军医司”,参见该条。

  • 甲匠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于大都、通州、蓟州等地,掌制作盔甲,隶武备寺。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
  • 布政使

    官名。亦称“藩司”,或称“方伯”。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司之主官。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设,一人,秩正二品。十四年增设左、右各一人。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。宣德三年(1428)定十三

  • 王国上大夫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王国中大夫”。

  • 典北舆长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正副各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
  • 纠察漕运监察御史

    官名。金置,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泰和元年(公元1201年)尚书省以景州漕运司所管六河仓岁税不下六万余石,其科州县近者不下二百里,官吏取贿延阻,人不胜苦,虽近官监之亦然。遂命监察御史二人往来纠察之。”

  • 司约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券书契约之法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司约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。治神之约为上,治民之约次之,治地之约次之,治功之约次之,治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