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佥都御史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二人,初正五品,与左、右都御史,左、右副都御史,右佥都御史同掌都察院事。十七年升正四品。为皇帝耳目风纪之臣。后渐有以尚书、侍郎、少卿等官加授者,出外为总督、巡抚,以总理一方军政。清初定为坐院官,而以右佥都御史为巡抚等官加衔。乾隆十三年(1748)与右佥都御史俱罢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二人,初正五品,与左、右都御史,左、右副都御史,右佥都御史同掌都察院事。十七年升正四品。为皇帝耳目风纪之臣。后渐有以尚书、侍郎、少卿等官加授者,出外为总督、巡抚,以总理一方军政。清初定为坐院官,而以右佥都御史为巡抚等官加衔。乾隆十三年(1748)与右佥都御史俱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佐小学博士上士掌教授小学生经义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小学博士上士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茶草以供丧葬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掌荼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以时聚荼,以共丧事。征野疏材之物,以待邦事,凡畜聚之物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
官名。金朝上林署长官,主管上林苑事。章宗泰和八年 (1208) 设,秩从五品。大安二年(1210)罢。官名,金朝置。从五品,掌诸苑园池沼、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。其下有令,从六品;丞,从七品;直
官名。金朝置,属教坊。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,秩从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七品上,称比音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宦官名目。参见“衙前近侍”。
1、官制用语,即选拔任用。《后汉书·申屠刚传》:“刚每辄极谏,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,简任贤保,以成其德。帝并不纳。”2、辛亥革命以后,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,文官的第二等称“简任”。第一等称“特任”
官署名。战国置。掌理羞膳庖厨的机构。《公朱鼎铭》: “公朱(厨)右官。”
兼理司法机关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,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,由县知事兼管,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,书记官一至三人。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
州军府佐吏名。南齐置,见“州军府户曹参军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,掌驼马。设令、丞。领左牝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