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三部照磨所
官署名。元代于礼部置左三部照磨所,秩正八品,掌吏、户、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。主官有照磨一人,所属有典吏八人。
官署名。元代于礼部置左三部照磨所,秩正八品,掌吏、户、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。主官有照磨一人,所属有典吏八人。
见“四川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。定额十八员,俱满缺。掌銮仪卫所属六司之治仪事。
官名。春秋周王室置。太宰属官。掌收纳诸侯所献职贡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晋韩宣子聘于周,王使请事。对曰: ‘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,无他事矣’。”官名,春秋时周王室设置,为宰的属官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
官吏因犯罪而被撤职。见《汉书·王尊传》。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员额四人。
见左、右巡使。
参见“光禄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光禄少卿,北齐称为光禄寺少卿,为光禄寺的副长官,历代沿置。参见“光禄寺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司武上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始置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。每省一人,正三品、简任。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,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
古代武官所戴之冠,亦称武冠。相传为战国时赵惠文王所制,故名。或以为秦朝御史所戴法冠即此。汉朝以后侍中、中常侍亦戴此冠。后代或有沿用。晋朝亦名武冠,详见“武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