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部侍郎

工部侍郎

官名。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。尚书省工部置,员二人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升从五品,相当于后来的郎中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,协掌部事,成为工部次官。唐朝沿置。高祖武德七年 (624) 罢,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员一人,正四品下。唐中叶后,尚书渐成虚衔,由侍郎掌部务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司平少常伯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冬官侍郎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宋承唐制,因城池土木工役程式皆隶三司修造案,侍郎无所掌,为四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协助尚书掌部务,从三品。南宋初,侍郎、尚书仅置其一。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时始各置一人。辽南面官置。金沿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元初兵、刑、工合为右三部,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 始分置,于尚书下置侍郎,协掌部务。明初沿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洪武六年 (1373) 增一人。十三年罢中书省,升部秩,改侍郎一人,正三品。后再增一人,分左、右侍郎。永乐迁都北京前,置行在工部,置尚书、侍郎。迁都后,去行在字,以原工部加南京字,定置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南京工部,仅于尚书下置右侍郎一人,品秩与北京同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原工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均满、汉各一人。右侍郎并兼理钱法。初满官正二品,汉官正三品。十六年,改均正三品。康熙六年 (1667) 复满官正二品,九年仍改正三品。雍正八年 (1730) 均定为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罢工部,遂革。


官名。自唐宋以后,历代多设此官,为工部的次长官,职位仅低于尚书。协助尚书掌管百工山泽水土之政令,考其功以诏赏罚,总所属各司之事。唐宋均设一人,明代始分设左右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工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工部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工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工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路总管府推官

    官名。金诸总管府(谓府尹兼领者)有推官一人,秩正七品,掌总领众务,分判工、刑二案之事。元诸路总管府上下路各置推官一人,专治刑狱。

  • 军长

    官名。民国时合二师以上为军,军设军长一人,统辖全军。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军制,以师为战略单位,军只作为战时指挥单位,平时不设军这一级。军设军长一人,为中将级;副军长一人,为中将或少将级;参谋长一人

  • 散从直

    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官”。

  • 子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沿之。为统兵武官,位在都督下。亦可作为起家官。见《周书·李贤传》。

  • 物料库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供备库为内物料库,掌供给尚食及内外膳羞以米、面、饴、密、豆等食料,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,又改麸面库为外物料库,掌供给

  • 知开封府

    官名,北宋置。开封为北宋都城,初以亲王为开封牧,以文臣为开封尹,但牧、尹皆不常置,以待制以上官充知开封府。《宋史·职官六·开封府》:“牧、尹不常置,权知府一人,以待制以上充。掌尹正畿甸之事,以教法导民

  • 呈稿

    文书名。上行文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各单位呈送府堂核办的文稿。主要内容有: 呈报、呈领各处庄头、园头交过地租、杂差银两及拖欠银两情况; 呈报、发放和奏销官员、兵丁、杂役、孀妇等米石、银两等。

  • 典试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,掌理典试事务。

  • 第巴

    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设七品官十三人,管门、管牛羊场者各三人,管糌粑、管柴、管帐房各二人,管草一人。缺出由达赖喇嘛自行拣选。西藏官名,其义为“首领”。其职权大小不同。有的权势很大,

  • 朝奉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,为正五品下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用为文臣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后行郎中,从六品。官名。宋朝始设朝奉大夫,为正五品文阶官。金元以后废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文散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