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防队哨长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五路驻防,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,营辖中、左、右三哨。每哨设哨长一人为副长官,佐哨官管理全哨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五路驻防,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,营辖中、左、右三哨。每哨设哨长一人为副长官,佐哨官管理全哨事务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领命中虎贲,负责皇帝宿卫侍从,员二人,由骁骑、游击将军分领。与虎贲、羽林、异力、上骑督并称二卫五部督。大驾出行时,分领左右骑队扈从。武官名。晋代二卫置武贲、羽林、上骑、异力、命中五督,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设参军处,直属国民政府,设参军长和参军,由陆海军将官担任。参军处下设典礼局和总务局;典礼局负责阅兵、出兵、国庆和一切大典与接待外宾等;总务局负责国府警卫、军事报告、命令传达和举行纪念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1284),设大都路总管府,由大都留守司兼领,秩从三品,置都达鲁花赤、都总管等官。二十七年独立,升都总管府,正三品,设达鲁花赤二员,都总管一员,副达鲁花赤、同知各二员。达鲁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掌理周朝礼法典籍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 “命周人出御书,俟于宫。”杜预注: “周人,司周书典籍之官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专司周书典籍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记鲁国发生火灾,桓庙、僖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全国宪兵指挥机关,隶属于军事委员会。设司令一人,中将级;副司令、参谋长各一人,均为少将级。司令部内部设参谋、副官、军需、军械、军医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为上校或同等佐属,科长为
杂任职名。唐于少府监置五千零二十九人,将作监置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,为短期上番的工匠。
官名。为行人司的副长官,见“行人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卫尉寺置,掌收贮军器什物,按籍颁发。官库名。宋代卫尉寺所属,掌收藏军器什物,按簿籍颁发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省设置。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掌本省驿递之事。浙江、山西、陕西、福建、广西、贵州以清军道兼,河南、江西、四川以屯田道兼。专职道员名。明清时设置,明代按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真定府。掌解典诸物、疏通货币。长官为使、副使,秩正八品、正九品。下设勾当官、攒典。参见“流泉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