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司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由广西海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,仍置司静江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由广西海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,仍置司静江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
官名。元朝宣徽院置,二人,正三品,位宣徽副使下。官名。元置,为宣徽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正三品,位在宣徽副使之下。
官名。辽于北枢密院置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,掌诰命奏事。头子为文告的一种。
官名。见“史馆修撰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二人,五、六品不等。原由典狱司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兼充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,由本部员外郎、主事中奏补,任期二年。掌领本部南、北两监事务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。设知院掌院事,从五品; 下设同知院事、校理等职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改经籍所署。后罢。
官署名。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设卿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十四年后,改置大理寺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员一人,从四品上,掌东宫诸门禁; 长史以下属官,同太子右内率,又有直长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宫门将,降为正五品,监门直长改为直事。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复为太子右监门率府长官
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①任用官吏的常规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 “常官则国治。”②长期担任同一官职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“常官治者迁官。”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