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道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外协管左军都督府,在京锦衣、府军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镇江、太平二府,沈阳中屯各卫,平定、蒲州二千户所等处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。初掌山西道,兼理广东、贵州二道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 设掌印监察御史、监察御史,均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山西刑名,稽察兵部、翰林院、六科、中书科、户部仓场衙门等处事务,并与河南道共监文武官月选掣签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外协管左军都督府,在京锦衣、府军右等十二卫,及直隶镇江、太平二府,沈阳中屯各卫,平定、蒲州二千户所等处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。初掌山西道,兼理广东、贵州二道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 设掌印监察御史、监察御史,均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山西刑名,稽察兵部、翰林院、六科、中书科、户部仓场衙门等处事务,并与河南道共监文武官月选掣签。
官名。见“麟台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渔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其职务是按照捕鱼季节以鱼梁来捕取鱼类,以供膳羞之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典鱼中士,正二命;典鱼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为“巴牙喇营”的统领官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巴牙喇纛章京”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“巴牙喇纛章京”汉译名为“护军统领”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代以主记为主记掾的简称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主记及主记史各一人; 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记县令出行则主记从,在主簿之后,北齐京县有主记,与记室并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参见“县主记掾”
清朝皇帝妃嫔所生女及皇后抚养之女封和硕公主。其夫为和硕额驸,秩视超品公。详“额驸”。官名。清制,妃所生的皇帝女儿及中宫抚养的女儿称和硕公主,其夫婿称和硕额驸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公主额驸》。参看“和硕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。掌审查军事事项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军事测绘、制图等事宜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等三科及测地、制图二局。
官名。即左司过、右司过。掌纠君王过失。战国赵国设左右司过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武灵王年少,未能听政,博闻师三人,左右司过三人。”参见“司过”。官名合称,即左司过和右司过的合称。掌纠正国君的过错。战国时
官署名。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。宣宗兴定五年(1221)二月,置于南京路单州,以招集河北离散民众。参见“招抚司”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刑狱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