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初有弓弩署,贞观六年(公元632年)改为弩坊署,属军器监。设令一人,正八品下;丞一人,正九品下。掌出纳予矟、弓矢、排弩、刃镞、杂作及工匠。所属有监作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典事二人。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始置,以诸司副使充任,为发运司属官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度支左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部务。
官名。又称“步军翼尉”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初名“总尉”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名翼尉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正三品,掌分辖步军,以守卫、巡警京城。武官名。清代步军统领的佐官,秩正二品,左右翼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澶州,掌就近治理河渠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或置外都水使者领之。又置南、北外都水丞司,以外都水丞领之,分治河事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
官员之任务、公事。《论语·八佾》: “官事不摄。”《孟子·告子》: “官事无摄。”
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置,掌征伐或镇守。行,代行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仁传》:“苏伯、田银反,以仁行骁骑将军,都督七军讨银等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中盾署次官,员一人。参见“太子中盾署”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,见“月令从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