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初置,真宋景德三年(1006)改称内东门司。职掌参见“内东门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。康熙十三年 (1674) 设。初名“城门校”,后改称“城门吏”。正七品,掌司门禁,稽察出入之事。额设满洲十八人,守内九门,每门二人; 汉军七人,守外七门,每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似为天朝典官,见于《省难记略》,所掌似为察访之事,无固定员额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初设年代不详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(1289) 四月,改为军器人匠都总管府。
见“牌符”。
见“户部提举管勾官”。
泛指清诏掾、清诏使等清诏官吏。掌奉诏出使察举诏书中指定的事。详“清诏掾”、“清诏使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赞尚书整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官名,东汉置,即符节令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:“符节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为符节台率,主符节事。凡遣使掌授节。”属官有尚符玺郎中、符节令史。参看“符节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庙署,置令及丞。掌郊庙社稷等事,并领郊祀、崇虚二局丞。隋唐金元太常寺均置太庙署,以太庙令为长官,惟宋不置太庙署,以太庙令属宗正寺,以入内内侍充任,掌宗庙荐新、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