尸禄
官吏食其禄而不尽其职,在其位而不治其事者叫做尸禄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植传》:“夫论德而授官者,成功之君也;量能而受爵者,毕命之臣也。故君无虚授,臣无虚受;虚授谓之谬举,虚受谓之尸禄,《诗》之‘素餐’所由作也。”
官吏食其禄而不尽其职,在其位而不治其事者叫做尸禄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植传》:“夫论德而授官者,成功之君也;量能而受爵者,毕命之臣也。故君无虚授,臣无虚受;虚授谓之谬举,虚受谓之尸禄,《诗》之‘素餐’所由作也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名。即户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户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户部侍郎为司元少常伯,咸亨元年复为户部侍郎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户部尚书》,参看“户部侍郎”条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拟宁远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宁远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正三品。掌承政厅庶务、收支两科事项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①官署名,掌农政。(1) 西晋置,为尚书省六曹之一。参见“田曹尚书”。(2) 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。西晋杨骏太傅府始置,其后相国府、丞相府等均置,以掾、属领之。西晋末改以参军主曹事。东晋、南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置。掌鲜卑各部事务,统兵,驻昌平。员二人,秩比二千石,四品。官名,三国魏文帝置,掌鲜卑各部事务,领兵驻昌平,秩比二千石,四品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位前、左、右军师之上。参议军国大事,并典刑狱。三国蜀亦置,无具体职掌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僚属,位在左、右军师之上,参议军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六月任命徐树铮任此职。依照同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西北筹边使官制》规定,其职任为筹办西北各地方的交通、垦牧、林矿、硝盐、商业、教育、兵卫等事务,并节制、指挥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正七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唐制秩正七品下,宋制秩正七品。
官名。西汉有主章长丞及东园主章,均为掌木材之官,东汉又有材官校尉,东晋改材官校尉为将军,南朝沿置,北周置掌材上士,正三命;掌材中士,正二命;掌材下士,正一命,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