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药局提点
官名。金置,为尚药局的主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尚药局的主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,中书舍人各执所见,分别署名,谓之五花判事;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、中书令审覆后,交门下省驳正,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。
教佛最高神职。受皇帝供奉。始设于西夏。仁宗仁孝时期帝师名波罗显胜,师号贤觉,并有讲经律论、功德司正、偏袒都大提点职务,受俱足封号。曾与仁宗同署名详勘佛经。元朝于世祖忽必烈至元六年(1269)始设,由乌
官名。北魏末置,统领京畿军兵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帝幸华林都亭,集京畿都督及军士三千余人,慰勉之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管兵械仓库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 “使府人、库人各儆其事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下》郑玄注: “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,掌管库藏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记郑国发生火灾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 文官惩戒的第四种为申诫,由所属长官执行。
即北魏“外都坐大官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,分五路驻防,始置。每路一人,奏补。掌本路往来各项文牍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划中东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为特别区,设东省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以管理之。行政长官管辖区内的军警、外交、行政、司法各机关。行政长官公署内分设十处:机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水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水部曹长官。唐朝定置为工部水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川大夫、司水郎中,旋各复旧。虽有职掌,闲简无事。渤海国置为右六司支司中水部长官。五代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制造兵器、铁器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