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右司员外郎
官名。唐朝武则天永昌元年(689)置,员一人,从六品。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省,二年又置。协助郎中处理都司政务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寄禄官,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职事官,员一人,从六品,协助郎中掌兵房、刑房、工房、案钞房之事。受付兵部、刑部、工部之事,举正文书稽失。金朝亦置,员一人,正六品,协助郎中掌本司奏事,总察兵、刑、工三部受事付事,兼带修注官。元朝尚书省亦置,员二人,正六品,职掌如故。
官名。唐朝武则天永昌元年(689)置,员一人,从六品。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省,二年又置。协助郎中处理都司政务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寄禄官,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职事官,员一人,从六品,协助郎中掌兵房、刑房、工房、案钞房之事。受付兵部、刑部、工部之事,举正文书稽失。金朝亦置,员一人,正六品,协助郎中掌本司奏事,总察兵、刑、工三部受事付事,兼带修注官。元朝尚书省亦置,员二人,正六品,职掌如故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“太安(302—303)中,并州饥乱,勒与诸小胡亡散,乃自雁门还依宁驱。北泽都尉刘监欲缚卖之,驱匿之,获免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六部书之一,前期为燕、豫二王府属官,员额各一人,衔前分别冠“燕第”、“豫第”二字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后期为六爵属官,员额一人。参见“六部书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五年(1115)置,以两制充任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属侍从贴职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保和殿学士。官名。见“宣和殿大学士”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院都统军司长官,掌南院从军之政令。其佐官有南院统军副使、南院统军都监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官名。辽置, 见“南院都统军司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中京都总管府长官,兼领大定府事。
官名。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,为知府手下的直属事务官,掌上下文移、出纳文书等。明朝顺天府经历为从七品,一般府的经历为正八品。清代沿用明朝官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明史·职官四·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长官。负责看押未决人犯,及处理所内一切事务。属大理院者从五品,奏补; 属京师两审判厅者分别为正六品、从六品,奏补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燃火之燋(苇草)和灼龟之契(荆木),佑助卜师占卜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隶氏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共燋契,以待卜事。凡卜,以明火蓺燋,遂龡其焌契,以授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薙氏下士二人,掌管伐除天然生长与人工种植的林木,及有关伐取树木的禁令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司薙中士,正二命;司薙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司调下大夫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骁骑参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