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公
县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七《县尉为少仙》: 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《与通叟少公》者,正用此也。”
县尉的别称。末洪迈《容斋诗话三》: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,正用此也。”
县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七《县尉为少仙》: 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《与通叟少公》者,正用此也。”
县尉的别称。末洪迈《容斋诗话三》: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,正用此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由宦者充任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从八品上。北齐时属中侍中省,员二人。负责宗亲谒见时的通报、引入等事务,从八品上。官名,即中书谒者仆射,汉武帝置,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。简任。佐厅长管理本厅事务,厅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
战国时步兵的统称。因其穿带甲胄而得名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户籍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充。
官署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时设右师与左师。二师各有官属,右师辖右,治所为右官; 左师辖左,治所为左官。详见“右官”。非官名,指舍天子仕诸侯之官。武帝时有淮南、衡山之谋,作左官之律,设附益之法。《前书音义》
官名。金朝置。属宫师府。位在都监之下。掌东阁内禁令,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,管辖侍人。秩从九品。
即“祠部郎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戈盾下士二人, 掌理戈盾等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刀盾中士,正二命;司刀盾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 (1860) 始设。在此之前,为军中带兵官之通称,后逐渐演变为次于主将的正式职官。又有大佐将之职,官阶亦低于主将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在前期,佐将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