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曹官”。任知府。参见“吏”。官类名。宋置,见“曹官”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杂造器物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工商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工商部为提倡国货,会同各部院会组织国货调查委员会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六月二十九日公布的《国货调查委员会组织章程》规定,各部院会应各派定负责代表一至二人为本会委员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改修文馆为弘文馆,精选天下贤良文学之士五品以上者为之,以本官兼,无定员。令轮流宿直,听朝之际,引入内殿,讲论文义,商量政事,有时至夜分方罢。并掌详正图籍,教授生徒,朝廷制
官署名。简称理刑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“外藩”各部刑罚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置,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等佐理司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理藩部。官署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左、右候卫置二员,专纠弹之事。隋恭帝义宁元年(617)丞相府置二员。官名。隋末置,为唐代殿中侍御史的前身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说:“隋末, 废殿内侍御史; 义宁元年(公元
清朝八旗包衣佐领之一。即由包衣汉人编成的包衣汉军佐领。上三旗旗鼓佐领隶内务府,下五旗旗鼓佐领为王公府属。佐领下之包衣汉军文武科考归入八旗汉军,仕进亦补汉军缺或汉缺;但在内务府仕进或在王公府当差则与包衣
官名。即“贵州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即“札鲁忽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