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门下吏名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记郡属吏中主记室与记室史并置,相当于东汉时郡府主计掾与记室史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
官署名。亦称八作司。元朝置,隶大都留守司,秩从五品,掌都城诸制造。置达鲁花赤、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城、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》,其中规定,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,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
官名。大理寺属官,北齐始置十员,从五品。隋朝沿置。唐朝置六员,从六品上,掌出使推按,凡承制推讯长吏,当停务禁锢者,请鱼书以往。北宋前期为寄禄官,不预本寺公事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置
官名。为课的主官。见“课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置,孙权亦置,南朝梁、陈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列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。南朝陈改为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
官名。匈奴置。奕蠡为匈奴语音译,亦作谷蠡。由单于亲信子弟担任,地位仅次于左、右贤王(一说位在右贤王之上),有依次担任单于的可能,与左、右贤王及右奕蠡王合称为四角。西汉时居东方,所统土地、人口多于其它地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巡缉狱囚之事。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,叶尔羌、喀什噶尔各设六品伯克二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各种给赐、赙赠:例物、口食、内外春冬衣、时服,绫、罗、纱、縠、绵、布、鞋、席、纸、染料,市舶、榷货务、三府公吏。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:“世宗闻之,乃召 (胡氏) 入掖庭为承华世妇。”参见“世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