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水产的监理、保护;二、渔业的监理和保护;三、公海渔业的奖励;四、渔业团体;五、牧畜改良;六、种畜检查和兽疫;七、其他。北京军政府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之职官。亦称“坐办堂郎中”。掌查照一应事件及查核七司等处题本、堂稿并黄册、蓝册,兼管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。康熙四十二年(1703)设,随即停补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复设,额置一人,由六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骆驼的饲养及使役,下设典驼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吏名。承办官府文书案牍之吏员。汉朝始见其称。《汉书·陈遵传》: “既至官,当遣从史西,召善书吏十人于前,治私书谢京师故人。遵凭几,口占书吏,且省官事。”南朝陈置于中书省,二百人,位主事之下。书吏不足,
即“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、台、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于殿内省、秘书省、太史监、将作监、少府监置; 五年都水监加置。唐朝多所沿置,并改殿内为殿中、太史为司天台,内侍省新置,都水罢。
满语,护卫之意。清朝高级官员之侍从武弁,简称“戈什”。总督、巡抚、将军、都统、提督、总兵等官皆得自行委派。清朝高级官员的侍从护卫称“戈什哈”,简称“戈什”。总督、巡抚、将军、都统、提督、总兵等都自选派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选人士,四品。
职名。宋朝经筵曾设翰林侍读、侍讲学士,崇政殿说书,侍读,侍讲等讲读官,统称经筵官。掌进读史书,讲释经义,备顾问应对。元朝有奎章阁学士院大学士、承制学士、供奉学士等。明朝由勋臣、内阁大学士、翰林院与春坊
官名。清末总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一人,从三品,请简。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,调度司法警察官吏,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