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直详稳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爵位。君主颁与臣民的一种封号等级。商周皆置。据《礼记、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凡五等; 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、凡五等。” 战国秦置二十等爵,秦及西汉沿之。西汉
官名。蒙古国时,置札鲁花赤(断事官) 会决庶务。元世祖至元二年 (1265),置二员,累增至十三员,后为大宗正府正官,从一品。世祖朝末年,增至四十六员。后稍有减少,定制设四十二员,以诸王一人为长,其余
官名。清雍正年间置巡察各省御史,江宁,安徽一人,湖北、湖南一人,山东,河南一人。掌纠举不法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江宁、安徽一人,湖北、湖南一人,山东、河南一人。后省。
官名。唐朝侍御史年资深者一人判台 (御史台) 事,知公廨杂事,谓之杂端,权任甚重。后作为侍御史别称。官名,唐代御史的别称。唐代御史台有御史六人,职令长的主台内事务,称台端,其余称端公,掌管杂事的称杂端
指在地方各衙门办事之吏,相对于“京吏”而言。清制,外吏有四: 书吏、承差、典吏、攒典。地方官吏,与京吏相对而言。清代袁枚《小仓山房诗集·改官白下留别诸同年》:“生本粗才甘外吏,去犹忍泪为诸公。”此指地
官名。初为正员之外添差之散骑常侍,无员数,后为定员官。三国魏末置,两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沿置。属散骑省(东省、集书省)。初多授公族、宗室,虽是闲职,仍为显官,南朝宋以后常用以安置闲退官员、衰老之士,地
官称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三公贵人,通谓之羊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署名。晋置此官署,其长官称都官郎,掌管军事刑狱等。见《晋书·职官》,参看“都官”条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,西曹属吏。卢毓曾任此职。官名,汉末曹操丞相府置,掌谋议等,卢毓曾任此职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卢毓传》:“文帝为五官将,召毓署门下贼曹……由是为丞相法曹议令史,转西曹议令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