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直司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。辽以百官番宿为宿直,宿直司专掌轮直官员宿直之事。置详稳、都监将军、小将军、宿直官、宿直护卫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御帐官。掌轮直官员宿直之事。设官有宿直详稳、宿直都监、宿直将军、宿直小将军,领宿直官、宿直护卫以司其事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。辽以百官番宿为宿直,宿直司专掌轮直官员宿直之事。置详稳、都监将军、小将军、宿直官、宿直护卫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御帐官。掌轮直官员宿直之事。设官有宿直详稳、宿直都监、宿直将军、宿直小将军,领宿直官、宿直护卫以司其事。
秦汉士兵名。秦制男子自十七岁开始,每年在本郡县内服徭役一月,称为更卒,主要是修筑城垣、道路、宫苑以及为军队运输军需物资等。一般至二十岁时转服兵役,为期二年,第一年在本郡服役,基本上集中于本郡治所进行训
(1)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府州县,以防守囚系。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,大都督府十六人,中都督府、上州、京县各十四人,下都督府、中州各十二人,下州、中县各八人,中下县、下县各六人。《吐鲁番文书》说郡县典狱均由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铸印与制金银器饰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宣统三年 (1911) 改隶军学处。掌拟炮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订炮队操法,核议炮队应用军械器具,考察学堂成绩。置科长、科员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,掌管门卫警戒,夜间巡逻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三十三人。
官署名。御史台属曹之一,南朝宋太祖元嘉(424—453)中改内左库曹置。设侍御史。掌厩牧、牛、马、市租。
官名。东晋康帝始以大臣领史局,渐为制度,《史通》卷一○《辨职》: “近古每有撰述,必以大臣居首。案《晋起居注》载康帝诏,盛称著述任重,理藉亲贤,遂以武陵王(晞)领秘书监”,“既而齐撰国史,和士开总知”
官名。元代设此官。见“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部分官员俸禄外的加给。六部尚书以职事官,分四等加给。为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、计议官、编修官,每日五百文。
官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副长官。协助署正掌署事。明初设一人,后改为四人,从七品。清朝设二人,俱由满人担任,初制六品,康熙九年(1670)定为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