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令寺丞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寺丞。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寺丞。
官名。唐朝设此官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西都》:“功曹司功参军事,掌考课、假使、祭祀、礼乐、学校、表疏、书启、禄食、祥异、医药、卜筮、陈设、丧葬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职制,考核巡警官吏,管理消防、风俗、交通警察,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持科务。
同“冢宰”,为百官之长。《新唐书·李吉甫传赞》:“吉甫践天宰。”
官名。明代于京师崇文门、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,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。参见“税课司大使”。
爵号。北周韦琼辟官不应,被封此爵。见《周书·韦琼传》。
官署名。简称江南司。①清朝户部十四司之一。初制按省分职,顺治元年 (1644) 于十三司之外增设江南一司。以郎中为主官。所属有员外郎,满洲三人,汉一人; 主事,满、汉各一人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分理司务
即“殿中侍御史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。初掌鸟枪、火药事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分设“御鸟枪处”后,专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。设库长二人,库守九人。官库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,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。主官有
官名。北魏置,选文学之士以他官兼领,掌起居注的修撰。郑伯猷以尚书外兵郎中,魏收以散骑侍郎为之。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起居令史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驾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