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官
1、泛指官。唐耿《题惟干上人房》:“苦行无童子,忘机避宰官。”
2、指县官。
1、泛指官。唐耿《题惟干上人房》:“苦行无童子,忘机避宰官。”
2、指县官。
官名。晋朝置,属廷尉。由通晓法令者担任。北齐亦置,属大理寺,员二十四人。官名。为法官之顾问,南北朝置。《隋书·百官中·大理寺》:“正、监、评各一人、律博士四人、明法掾二十四人。”《历代职官简释·明法掾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改漕运司为都漕运司。后分设京畿、江淮、济州三都漕运使司。二十五年,京畿都漕运使司分置内外二司,内司仍旧名,外司称都漕运使司,于河西务置总司,临清置分司,领接
参见“度支部左丞”。
见“三司都理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置,属太常寺。置满、汉、汉军博士各一人,掌考查祝文、礼节,规定仪式,并掌题奏及文书往来之事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,由廷臣公推,再经皇帝决定任命。因所升任官职不同,又分部推、会推等。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。凡推升官员,掣签得缺后,具题开缺,由该管官出具考语,办清经办事务,赴部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大行台吏部尚书,协掌大行台内官员选举任免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“上党王(元)天穆以 (王绰)为北道行台郎中,尔朱荣代天穆为大行台,(王绰)仍为吏部郎。”可与“大行台吏部郎中”互称。
官名。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文人充任。江西省曾设置职权相当于副省长的参事,则是特例。
官吏的职务。《汉书·叙传下》:“汉迪于秦,有革有因,觕举僚职,并列其人。述《百官公卿表》第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