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宫正

宫正
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《周礼·天官·宫正》:“掌王宫之戒令纠禁,以时比宫中之官府、次舍之众寡,为之版以侍。”②三国魏改御史中丞置。《三国志·勋鲍传》:“黄初四年,尚书令陈群、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宫正,宫正即御史中丞也。”③北周东宫属官。分置左、右,掌匡正辅弼太子。④宫内女官。唐朝置一人,正五品,掌宫内戒令、纠禁、谪罚等事。宋真宗时沿置,掌总领宫内格式及纠正、推罚之事。金朝置二人,正五品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二人,正六品,为官正司长官。十七年,改为一人,正五品。掌纠察宫闱之事。永乐(1403—1424)以后,其职归于宦官。逐废。


官名。1、周置,为宫官之长,总掌宫中之事。《周礼·天官冢宰·宫正》:“宫正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八人。”注:“正,长也,宫正主宫中官之长。”

2、三国魏置,即汉御史中丞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鲍勋传》:“黄初四年,尚书令陈群、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宫正,宫正即御史中丞也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……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,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”

3、北周置,为东宫属官,分左右,掌辅佐太子、纠正过失。

4、唐置,为宫官,掌戒令、纠禁、谪罚之事,正之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·宫正》。其后,宋、金、明皆置,掌宫中纠察等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左右司武上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,正六命, 掌宿卫军事, 府属不详。《北周六典》认为左右司武上大夫可能是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的改名,其官名改易当在建德之初,《周书》记传中,建德以前无称司武大夫者,建德以后亦无称武伯大夫者

  • 司平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工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员外郎。

  • 六卫

    元朝军事机构合称。又称六卫汉军。指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五卫与东宫侍卫六支侍卫亲军。

  • 详谳

    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审刑院,凡具狱案牍先由大理寺断谳,然后关报审刑院,知审刑院与本院详议官根据案情写成文章,上奏皇帝。审刑院这种职能,称为详谳。

  • 右御

    官名。掌君王饮食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:“右御、冶工言王曰: ‘臣闻人主无十日不燕之斋。’”陈奇猷注: “右御当系典饮食之官。”

  • 宝谟阁

    南宋阁名。宁宗嘉泰二年(1202)置,以藏光宗御制。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为侍从贴职。宋阁名。嘉泰二年 (公元1202年)置,收藏光宗御制文集。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

  • 殿中侍御史里行

    官名。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选三丞以上曾任知县人充任,掌纠绳百官,肃清纪纲。任职满二年除正任御史再供职二年即除三司或开封府判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

  • 常侍曹

    官署名。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,分四曹,其一为常侍曹。东汉因之。为尚书六曹之一,主公卿事,设尚书主之,有左、右丞各一人,侍郎六人,令史三人。官署名。汉朝尚书分曹办事,常侍曹为其中之一。掌管丞相、御史、公

  • 器物局

    官署名。辽为北面官,掌器物造作。有使、副使等官。金属殿前都点检司,主管御用器械鞍辔诸物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领局事,秩正五品、从五品、从六品。下设直长、都监,秩正八品、正九品。金章宗明昌三年(1192),

  • 税课司

    官署名。① 明清地方征税机构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,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,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、局。府称局,县称司。设从九品大使一人,典商贾,侩屠,杂市之常征,汇于府州县。清朝沿置,征纳地方店铺牙贴契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