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指省”。
见“福元营缮司”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柔治韦草。见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。
官署名,清朝末年置,掌审判,重罪为初审,轻罪为二审。其官有:厅丞一人,从四品。刑科、民科推事官三十人,从五品。典簿二人,正七品。主簿二人,正八品。检察长一人,正五品。检察官五人,正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
官名。西汉置,为皇后之卿。掌宫门卫屯兵。
见“敖尔布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都转盐运使司长官,掌督察场民生计、商民行息、水陆运输、计算里程及往返时间等;从三品,奉天、直隶、山东、两淮、两浙、广东、四川各一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》。民国也置盐运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咸州路乣军。
官名。宋朝诸王宫小学置,正八品,掌本王宫宗子教导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