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亦称“内傅母”,位在诸监之上。《王遗女墓志》: “又进尝食监。”“故超升傅姆焉,又赐品二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四)。
官署名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京师巡防、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。置统带一人,统辖各队,管理营务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
官名。参见“纂修”。官名。清始置于国史馆,员额满四人,以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中书及部属、科道等官派充;汉六人,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,总掌国史编纂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、礼制馆、修订法律馆均置
官名。同“寺人”。春秋置。近侍小臣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于齐主侍人瘠环,有诸乎?”赵岐注:“君之所近狎人。”参见“寺人”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(公元1488年)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,陛见,“赐大红织金衣一袭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隶光禄寺,掌供设宫廷铺陈张设之物,设令、丞各一员。隋、唐、五代改隶卫尉寺,掌祭祀、巡幸、朝会、王公婚礼之帐幕床席供设。隋朝置令二员,唐朝置令一员、丞二员。又有监事、掌设、幕士等员。官署名,
即连署。东汉时有重大案件,需由具体承办机关呈转三公连署,奏报皇帝。据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》,东汉末年党锢事起,宦官集团诬害李膺等人,案卷送经三府,太尉陈蕃不肯平署。结果皇帝震怒,迳直下令逮考李膺等人于黄
官名。金明昌六年(公元1195年)省东上閤门副使一人,置东上閤门签事,秩正六品,掌签判閤门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由金银局改置,秩正六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。后升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参见“金银局”。
少皞部落氏族首领名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爽鸠,鹰也。鸷,故为司寇,主盗贼。”参见“少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