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徽院使
官名。即宣徽使。
官名。即宣徽使。
使职名。即同和院使,五代后梁开平元年(907)改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农村土地分配事宜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博士”。清朝太常寺、国子监和钦天监都设有博士,人数、品级、职掌各不相同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置,为武臣阶官,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为敦武郎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大中祥符二年(公元1009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马队专科事宜,以及马兵科军士以下各兵科蹄铁、军士之补充,马队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并管理马兵专科学堂等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武类科目。开元十二年(公元724年)诏举,裴敦复等二人及第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都虞候司长官。
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正七品,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。
官名。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三式科,司其事者员额四人。元司天监沿置,设管勾二人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