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黔局
官署名。清朝贵州之铸钱局。康熙六年(1667)置局。雍正九年 (1731) 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贵阳府知府、贵筑县知县或通判,县丞选充。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贵州之铸钱局。康熙六年(1667)置局。雍正九年 (1731) 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贵阳府知府、贵筑县知县或通判,县丞选充。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设,一人,从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 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六品,依例升迁左阐教,缺出由左讲经升补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邮传部。掌理各司员升迁调补,监用典守部印,收发文件、电报,并署内会计、营造、购办及不属于各司的杂项事务。设郎中二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四人,七品小京官二人。内部组织分铨叙、支应、综核三
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北京。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、肇州、泰州及接壤处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一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五品。
外交部直属机构。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十二月八日公布《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》成立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,以为美、日等八国政府代表前来考察中国司法现状,调查法权作筹备工作。委员会以出席调查法权会议的
见“舍人院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掌出征时督运军粮。七品。隶御史台。参见“督军粮执法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属御史台,掌督运军粮,位低于督军粮执法。参看“督军粮执法”条。
宋代称临时派往州县巡视的监察御史为外任御史。
官署名。即“贵州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