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边左副将军
官名。亦称“乌里雅苏台将军”。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之最高行政长官。雍正九年(1731)设,统辖外蒙古唐努乌梁海、喀尔喀之土谢图汗、赛音诺颜、车臣汗、札萨克图汗四部及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之官族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罚等军政事务。下设参赞大臣二人佐助,其一人由蒙古王、公、台吉兼任,并有笔帖式若干人分办具体公务。
官名。亦称“乌里雅苏台将军”。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之最高行政长官。雍正九年(1731)设,统辖外蒙古唐努乌梁海、喀尔喀之土谢图汗、赛音诺颜、车臣汗、札萨克图汗四部及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之官族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罚等军政事务。下设参赞大臣二人佐助,其一人由蒙古王、公、台吉兼任,并有笔帖式若干人分办具体公务。
官名。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增置,掌开封府学之事。学官名。宋置,掌教儒学学生。大观元年(公元1107年)李孝寿乞增置府学博士一员,从之。
官名。宋朝置都大制置屯田使、制置屯田使,多以安抚使、知州、通判等兼任,掌屯田事务。又有管勾屯田司公事、提点制置屯田事、措置屯田、屯田副使、提点屯田公事等屯田官。其官署为屯田司或屯田务。
爵位和俸禄。《孟子· 万章下》: “周室班爵禄也,如之何?”《庄子·秋水》: “爵禄不足以为勤。”《礼记·祭统》: “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,必赐爵禄于太庙”。《周礼·夏官·司士》: “稽士伍而进退其
蒙古语。汉译“大断事官”。蒙、元官称,札鲁忽赤之长。见“札鲁忽赤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武类科目。开元十二年(公元724年)诏举,裴敦复等二人及第。
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诏除,而非正式加官。参看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。宋也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合称。①西汉京畿地区三个地方行政长官——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的合称,有时亦用以指他们所管理的京畿地区。在西汉时权任甚重,东汉以后虽名称未改,但位秩已减。②十六国前燕慕容儁以慕容恪为辅国将军、慕容
官名。金朝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官名。汉朝大鸿胪属官。东汉员一人,秩比千石。助大鸿胪职掌诸侯及周边少数族等事务。官名,俸比千石,为大鸿胪的副贰长官,助卿行施职务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大鸿胪”、“大鸿胪卿”两条。
爵名。战国时楚国置。一说为秦国所置二十等爵最高级彻侯,秦朝及西汉沿置;因避汉武帝刘彻讳改称通侯,又称列侯。参见“列侯”。爵名。1、为秦、汉二十级爵的第二十级。原名彻侯,为避汉武帝刘彻讳,改曰通侯,或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