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令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之长官。掌皇族属籍,编纂玉牒,并负责宗室、觉罗子弟的教诫、议处、议叙等事。顺治九年(1652)设,一人,以亲王、郡王充任。
官名。清置,为宗人府长官,掌皇族属籍,按时修辑玉牒,奠昭穆,序爵禄,申教诫,议赏罚,承陵庙祭祀等事。其属官有左右宗正、左右宗人、府丞、堂主事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。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之长官。掌皇族属籍,编纂玉牒,并负责宗室、觉罗子弟的教诫、议处、议叙等事。顺治九年(1652)设,一人,以亲王、郡王充任。
官名。清置,为宗人府长官,掌皇族属籍,按时修辑玉牒,奠昭穆,序爵禄,申教诫,议赏罚,承陵庙祭祀等事。其属官有左右宗正、左右宗人、府丞、堂主事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。
官名。东汉初置,统兵出征。后省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曹操复置,以子曹彰行之,统兵留守长安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后汉书·冯岑贾列传》:“越骑将军刘宏,偏将军刘嘉、耿植等,与彭
官名。宋朝三司、户部、御史台、刑部、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,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。官名。宋代在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、户部、三司、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,掌检详法律,以确定刑罚。
文书名。参见“奏折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期设此官署,直属国务院。负责拟定法律命令,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,拟定国家体制案,调查编译各国法制,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。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属官。额设十五人。掌为皇帝巡狩垂钓做准备工作。详“尚虞备用处”。
官名。同“大司工”。春秋时期始见。见《鄜大司攻鬲铭》。参见“大司工”。
唐朝宰相轮番执政事笔,主持政务,肃宗时每人十日,德宗时每日一人。后以轮值主政称当笔。
官名。西晋置,属河南尹。官名,汉置,为郡县属吏,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朝廷派驻诸州监察政务的官员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清末京汉铁路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置。一人,品秩无定制。隶邮传部。掌监督该路总管理处事务、养路、厂务诸事宜。三十四年改为总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