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省七兵曹及其长官的省称。《魏书·王衍传》: 迁“度支尚书,仍转七兵”。详见“七兵尚书”。官名。尚书郎中,魏有五兵郎,即中兵、外兵、别兵、都兵、骑兵。晋又分中兵、外兵为左右,成为七兵,称七兵曹,或七
吏名。金朝设在兵马司、统军司等军事官署。掌名籍、差遣文簿、行署文书、巡捕等事。唐代设置,由勋官充任,是军镇上的一种胥吏。
见“千总”①。
清末礼部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设,掌总核本部司员升转,兼理出入经费及本部各司重要事务。主官有左右丞各一人,正三品;所属有主事二人,掌缮写并督率笔帖式工作。
官名。明朝宦官衙门司礼监置,无定员,由最有权势的太监充任。因其参予批红,故多为识字的太监。其中第二或第三人往往提督东厂,权势最炽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属司礼监,与随堂太监共掌章奏文书,照阁票批朱、明中叶以
官名。春秋战国已有其称,初泛指学者,战国末年齐、魏、秦等国置为职官。秦、西汉初充当皇帝顾问,参与议政、制礼,典守书籍,秩四百石,秩虽卑而职位尊显。设仆射为之长,名义上隶太常。秦始皇时有七十余人,二世时
民国时期的官俸制度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十月公布《中央行政官官俸法》,具体规定了各类官吏的俸给。官俸以货币支付,一般按月计算,称为月俸。在特殊情况下也有按年计算的,称为年俸。官俸依官等
官名 明初内府惜薪、钟鼓、宝钞、混堂四司皆置,左、右各一人,从五品,为司正之贰。后渐革。
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。此外,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。如雍正四年 (1726),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,革去黄带子 (清宗室之标记),易为民王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正四品,同年即罢。详见“左侍御史”。